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年4月29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金城江区补选莫晓明,宜州区补选杜际鹏、韦东禄、覃敬,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补选徐丹华,南丹县补选韦幸力,天峨县补选覃兆伟,东兰县补选陈斌,巴马瑶族自治县补选黄克,都安瑶族自治县补选陈翻腾等10人为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以上1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迟威、苏宏吉、韦安宁,因工作需要调离河池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3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经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予以确认。至此,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9名。
特此公告。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9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唐振科为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覃敬为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全平为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决定任命:
黄克为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覃献生的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覃春燕(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韦礼奎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祝贺(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
免去:
韦德勋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